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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申办可授予业余8段全国业余围棋赛事实施细则
2026-03-1313

围协字〔2025〕88号

关于新申办可授予业余8段

全国业余围棋赛事实施细则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可授予业余8段全国业余围棋赛事的组织和管理,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推动围棋项目高质量发展和赛事体系不断完善,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围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申办可授予业余8段全国业余围棋赛事,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连续3年举办可授予业余7段全国业余围棋赛事的实际承办单位;

二、比赛制度:个人赛制;

三、参赛年龄:全年龄段覆盖;

四、覆盖人群:全行业覆盖;

五、参赛规格:总人数达到60人且业余7段及以上参赛棋手达到20人;

六、奖金设置:总奖金达到25万元,冠军奖金约为总奖金的20%,奖金覆盖面约为参赛总人数的40%;

七、赛事服务费:按授予业余8段全国业余围棋赛事的统一标准;

八、合作承诺:与中国围棋协会签署3年承办协议,确保赛事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九、经费保障:具备稳定的冠名合作方及赞助资源,能为赛事持续举办提供资金、资源支持;

十、运营保障:拥有稳定的赛事运营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5年以上围棋赛事组织经验,明确赛事统筹、后勤保障、技术支持、应急处理、宣传推广等岗位职责,确保赛事各环节平稳落地;

十一、赛事特点:具备“围棋+旅游”、“围棋+文化”、“围棋+科技”、“围棋+教育”等至少一种特色融合,提升赛事吸引力,促进围棋项目的传播;

十二、品牌宣传:重视宣传推广,在业内已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

十三、赛事规范:严格按照中国围棋协会的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出现违规办赛情况,近3年内无赛事安全、赛风赛纪和赛事舆情发生;

十四、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应在赛前3个月向中国围棋协会提出,并在赛前2个月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省级围棋协会和属地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送中国围棋协会;

十五、诚信要求:申报单位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文件发布前已举办可授予业余8段全国业余围棋赛事按原有条件申报。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均由中国围棋协会负责。

中国围棋协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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