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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汉酱杯”全国业余围棋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2025-09-302

第八届“汉酱杯”全国业余围棋大赛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河南省围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弈客围棋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11月3日于河南省郑州高新皇冠假日酒店举行,其中10月30日报到,11月3日中午返程。

五、竞赛项目

围棋个人赛,设名手组、名师组和名人组。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级位证书。

(二)参赛总人数190人,各组参赛资格如下:

1、名手组(60人)

(1)第八届“汉酱杯”各分区赛名手组前10名(若有放弃参赛可顺延至16名)。

(2)业余8段棋手可自由报名。

(3)如有名额空缺由东道主省级围棋协会推荐递补。

(4)年龄18周岁-70周岁(1955年1月1日-2007年5月1日出生)的业余5段(含)以上的棋手。

2、名师组(60人)

(1)第八届“汉酱杯”各分区赛名师组前10名(若有放弃参赛可顺延至16名)。

(2)如有名额空缺由东道主省级围棋协会推荐递补,推荐范围包括各级围棋协会领导、围棋培训机构高管、围棋名师等(需提供围棋业内职务)。

(3)参赛人员年龄在25周岁-70周岁(1955年1月1日-2000年5月1日出生),需提供所在围棋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参与报名。

3、名人组(70人)

(1)第八届“汉酱杯”各分区赛名人组前10名(若有放弃参赛可顺延至16名)。

(2)如有名额空缺由东道主省级围棋协会推荐递补,推荐范围包括离退休干部、文化名人、知名企业家等。

(3)业余5段及以下(2025年各分区赛名人组冠军除外)。

(4)参赛人员年龄40周岁-70周岁(1955年1月1日-1985年5月1日出生),需提供社会职务并确保身体健康。

(三)特邀港澳台地区各三名棋手参赛(不限组别),参赛事宜另行规定。

(四)为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体育精神,确保围棋赛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比赛严格执行《中国围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试行)》和《全国围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视具体情况确定。

(三)比赛用时:每方40分钟后,3次20秒读秒,超时判负。

(四)具体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名手组:奖励前24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冠军9万元,亚军3万元,季军1.5万元,4—6名:1万元、6000元、4000元;7—9名:2000元;10-12名:1500元;13-18名:1200元;19-24名:1000元。

(二)名师组:奖励前18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冠军2万元,亚军8000元,季军3000元,4-6名2000元。7-18名1000元。

(三)名人组:奖励前18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冠军2万元,亚军8000元,季军3000元,4-6名2000元。7-18名1000元。

(四)酒神杯(仅限名人组参加):奖励总奖金5000元和汉酱酒。

(五)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六)业余段位的授予

1、名手组冠军可申报业余8段(顺延到前4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30人不足60人,个人第2名可申报业余7段(顺延到前12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60人,个人第2-3名可申报业余7段(顺延到前16名)。

2、名师组冠军可申报业余6段(顺延到前10名)。

3、名人组冠军可申报业余6段(顺延到前5名)。

4、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九、报名办法

(一)比赛免收赛事服务费。

(二)业余8段棋手允许个人报名。

(三)参赛棋手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报名方式

1、港澳台地区:报名截止日为10月12日。需分别通过中国香港围棋协会、澳门围棋会和中华台北围棋协会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发送至中国围棋协会指定电子邮箱:cwainternational@foxmail.com。

2、其他省级单位:报名截止日为10月17日。分赛区各组别前10名请务必联系各省围棋协会报名(如未向省级围棋协会报名,则默认为放弃参赛资格),由各省级围棋协会汇总信息后将word报名表电子版(附件)和盖章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463805771@qq.com,联系人:程长,联系电话:18503805198。

(五)参赛棋手须由棋手本人或推荐单位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六)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申诉委员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比赛期间如对裁判(包括裁判长、副裁判长)在比赛中所作的裁决提出申诉,应在该轮比赛结束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交与组委会处置。

(三)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组委会或中国围棋协会处理。

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本赛事的,参赛单位应在报名时告知承办单位,由承办方告知其监护人相关风险并由监护人签署承诺书。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点击下载)

第八届“汉酱杯”全国业余围棋大赛总决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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