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子杯”第十八届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云南省体育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保山市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云南省围棋协会
汕头市围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保山市围棋协会
五、比赛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15日
六、比赛地点:
保山永昌大酒店(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99号)
七、参赛单位:
全国相关历史文化名城。
各城市由当地围棋组织选派知名围棋爱好者组成城市代表队。
(一)特邀部分东南亚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组队参加。
(二)每队由领队一人,参赛棋手三人(业余2段以上)共四人组成,分为公务员组,文化名人(副高职称以上)组,企业管理(副总经理以上)组。另设特邀组。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赛6轮。
(三)比赛用时:每方60分钟包干,单官计时,超时判负。
(四)名次区分:各组个人名次采用总得分进行排序。若总得分相同,则按积分、直胜、警告次数、逐轮减去对手分的顺序区分个人名次。团体名次按各代表队3人所获各组名次相加之和比较,名次和相同则依次比较各组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五)比赛严格执行《中国围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试行)》和《全国围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
九、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奖品和奖杯。
第一名奖励价值2万元的国宝永子各一副;第二名奖励价值1万元的国宝永子各一副;第三名奖励价值0.5万元的国宝永子各一副;第四名奖励价值0.3万元的国宝永子各一副;第五名奖励价值0.18万元的国宝永子各一副;第六名奖励价值0.1万元的永子伴手礼各一份;第七名奖励价值0.06万元的永子伴手礼各一份;第八名奖励价值0.04万元的伴手礼各一份。
(二)个人各组录前八名颁发奖品和奖杯。
第一名奖励价值2万元的国宝永子一副;第二名奖励价值1万元的国宝永子一副;第三名奖励价值0.5万元的国宝永子一副;第四名奖励价值0.3万元的国宝永子一副;第五名奖励价值0.18万元的国宝永子一副;第六名奖励价值0.1万元的永子伴手礼一份;第七名奖励价值0.06万元的永子伴手礼一份;第八名奖励价值0.04万元的伴手礼一份。
(三)参赛人员均可获得比赛纪念品一份。
(四)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和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参赛费用:
(一)各代表队活动期间食宿(四人二个标准间,如需住单间需补交600元,特邀组棋手另外安排)、观光考察及会务等各项费用由大会负责。
(二)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所有参会人员及随行人员请在当地办好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组委会不承担相应意外伤害责任。
(四)超编人员每人需交1500元。
(五)每个代表队缴交会务费2000元。
十一、报名办法:
(一)东南亚国家及中国港澳台地区报名:请于8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中国围棋协会国际交流部:
cwainternational@foxmail.com。
(二)其他地区请于9月3日前将报名表盖章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地址及报名表见附件。
(三)联系人:周龙13809845678 鲁秀萍18288513622
十二、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申诉委员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比赛期间如对裁判(包括裁判长、副裁判长)在比赛中所作的裁决提出申诉,应在该轮比赛结束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交与组委会处置。
(三)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组委会或中国围棋协会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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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子杯”第十八届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围棋赛报名表.docx
中国围棋协会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