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十届全国知青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二、支持单位:
安徽省围棋运动协会
长沙市棋类协会
三、承办单位:
铜陵市教育体育局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安徽省普济圩现代农业集团
四、协办单位:
铜陵市体育总会
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人民政府
围棋报社
上海市宝山区棋类协会
温州市围棋协会
绍兴市围棋文化研究会
五、执行承办:
铜陵市郊区围棋协会
六、支持单位:
铜陵澜溪山庄
七、竞赛项目:
围棋个人赛(计团体成绩)
八、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地点:铜陵市澜溪山庄(四星级)
九、参赛办法:
(一)凡具有知青身份的业余围棋爱好者均可报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参赛须以团体组队或个人报名,团体设领队1人、队员3人(领队也可由队员兼任)。
(三)比赛按水平高低分甲、乙、丙三组进行,原则上甲组为业余5段及以上水平,乙组为业余4段水平,丙组为业余3段及以下水平,参赛选手应按实际水平填报相应组别。
(四)增设双人联棋组,其中有一人必须是知青棋友,细则另定。
(五)为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体育精神,确保围棋赛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比赛严格执行《中国围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试行)》和《全国围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
十、比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暂定比赛7轮,根据报名人数最终确定。
(三)比赛用时:每方1小时包干,单官计时,超时判负。
(四)个人名次区分顺序:积分、对手分、直胜、警告、所对最高名次、抽签。团体3名选手在报名时确定(少于3人的参赛队不计团体成绩),3名队员名次之和低者团体名次列前,名次之和相同则比较个人名次,个人名次最高的团队名次列前。
(五)比赛具体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三个组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不足六个队的组别团体名次减一录取。
(二)个人
1、甲组录取前十二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至六名600元,第七至十二名400元。
2、乙组录取前十二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6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至六名500元,第七至十二名300元。
3、丙组录取前十二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至六名300元,第七至十二名200元。
4、双人联棋组奖励办法见补充规定。
(三)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二、报名与参赛费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止。
联系人:余 镒 13957573392 李 方 13851803338
(二)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食宿标准:1200元/人(10月13日下午报到,17日中餐后离会),随行家属同价,如需单间另加600元,参赛选手及随行人员报到后中途离会不退剩余食宿费。
(四)参赛人员需在当地由参赛单位或本人办理好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委会不承担相应意外伤害责任。
(五)棋手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表》和《2025年第十届全国知青围棋赛免责声明书》。
(六)比赛奖金及奖品由赛事发起单位长沙市棋类协会提供赞助,其他经费由承办方负责。
十三、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申诉委员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比赛期间如对裁判(包括裁判长、副裁判长)在比赛中所作的裁决提出申诉,应在该轮比赛结束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交与组委会处置。
(三)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组委会或中国围棋协会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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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围棋协会
2025年7月28日